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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学会理事会管理层内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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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学会内部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特制定《关于完善学会理事会管理层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一、涉及人员
理事长,副理事长(含特约),秘书长,副秘书长(含特约),职位总监。
二、报告内容
1、学会之外的兼(任)职和取酬情况(填写表格);
2、接受和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报告(即时);
3、每次外出参加活动的名目、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周报告);
4、重要接待报告(提前两天);
5、节假日休假期间出京地点和时间报告(即时);
6、家中亲人喜庆与病丧等重大事情的报告(提前);
7、其他要事的报告。
三、报告方式
1、报告人要书面报到监事会主席处和秘书长办公室;
2、报告人要当面或电话向理事长报告(秘书长办公室做好相应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会
2019年1月25日